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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奏响基层法治建设“三部曲” 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广州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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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是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基层法治建设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前提和基础。近日,中央依法治国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广州市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围绕打造法治城市标杆目标,积极探索提升基层法治建设水平的有效路径,坚持“小切口”推动基层法治建设。
首创法治镇街培育项目
筑牢法治建设之基
创新基层法治建设模式,发挥基层主体能动性。自首批法治镇街培育项目开展以来,市委依法治市办精准锚定镇街基层治理单元,强调培育单位主动作为、大胆创新,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聚焦在镇街一级,明确责任主体为镇街党组织,第一责任人为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压实主体责任,激发镇街能动性。加强对基层镇街的统筹指导,择优选定高校法学院、律师事务所等专家团队承担项目课题研究任务,要求团队专家参与理论和实践指导。目前第二批法治镇街培育项目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加强法治建设理论研究,形成《广州市法治镇(街道)指标体系》研究成果。在首批法治镇街培育项目的实践基础上,形成了《广州市法治镇(街道)指标体系》,为基层法治建设提供指引。该指标体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突出广州打造新时代“全国法律服务最便捷城市”和法治城市标杆的优势,设置了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加强制度建设、推进依法行政、支持公正司法、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加强法治建设保障等七个一级指标,以解决镇街法治领域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着力点,具有引领性、系统性、实效性、操作性的特点。
助力改革创新,推动基层法治建设全面发展。基层镇街在对标对表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弱项,深挖特色资源,基层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广州市法治镇街培育项目已形成的工作流程以及各镇街开展的“小切口、案例型”法治建设改革经验成效具有可复制推广性;制定出台的指标体系具有理论指导实践价值,能持续为镇街一级全面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提供规范指引,进一步推进广州市基层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畅通基层行政执法之路
统筹谋划,深入调研。有序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全市176个镇街下达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148名,用于组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队,加强和充实镇街执法力量。发布广州市《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明确506项区级行政处罚权事项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调整由镇街实施。高度重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由市(区)委依法治市(区)办、市(区)司法局牵头,深入各镇街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深入了解改革现状,确保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平稳推进。
建章立制,强化指引。健全基层执法统筹协调机制,整合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在镇街的派出机构;将实行派驻的机构纳入镇街统一指挥协调,赋予镇街对派驻机构的指挥、调度和日常管理权。加强制度建设,各区制定印发本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办法与方案,规范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标准和执法行为。积极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涉及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的考核督办机制,研究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协调解决行政执法争议。
上线平台,注重培训。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广州市科学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方案》,要求各区制定本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量身定做培训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上线运行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广州市级执法办案平台,全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实现了全覆盖应用、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推动基层治理法治化、规范化、信息化。
小切口开展法治建设创新目标
激活基层法治创新之源
精心组织,创新培育。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广州市各领域特别是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市委依法治市办于2022年4月起开展法治建设创新项目工作,系统总结我市各区、各部门法治建设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努力培育出经得起实践检验、获得各方面认可的法治建设创新项目。
科学部署,合理安排。根据工作安排,法治建设创新项目分阶段按步骤进行,按照申报、培育、评定三个阶段,通过征集评选、探索培育、宣传推广、总结交流等方式,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培育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建设创新项目,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创新发展,持续推动各区各部门法治建设水平稳步提升。
突出特点,稳步推进。全市各单位从“小切口”入手,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积极申报处于领先地位或具有特色的法治建设工作,实事求是、突出特色,力求凸显法治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目前,全市收集各区、各有关单位报送的57项法治创新项目,材料申报、实践创新、理论总结、评选确定、通报宣传等环节正在稳步推进中。
来源丨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处
摄影丨江智毅
编辑丨嘉欣